为贯彻落实《中华国民共和国大气净化防治法》,完美对钢铁烧结、球团企业大气净化物排放办理,我部决议点窜《钢铁烧结、球团产业大气净化物排放规范》(GB 28662-2012),点窜内容以下:
一、将表 3 中“烧结机和球团焙烧装备”的颗粒物限值调剂为 20mg/m3、二氧化硫限值调剂为 50mg/m3、氮氧化物限值调剂为100mg/m3。
二、将 4.9 条内容点窜为:烧结机和球团竖炉焙烧干烟气基准含氧量为 16%,链篦机反转展转窑和带式球团焙烧机焙烧干烟气基准含氧量为 18%,实测焙烧烟气的大气净化物排放浓度应按式(1)换算为基准含氧量前提下的大气净化物基准排放浓度,并以此作为达标鉴定根据。
式中:
C基——大气净化物基准排放浓度,mg/m3;
C实——实测大气净化物排放浓度,mg/m3;
O基——干烟气基准含氧量,%;
O实——实测的干烟气含氧量,%。
三、增添 5.8 条,内容为:本规范实行后国度宣布的净化物监测方律例范,如合用性知足请求,一样合用于本规范呼应净化物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