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规范划定了室内氛围品质参数及查验方式。
(2)本规范合用于室第和办公修建物,别的室内情况可参照本规范履行。
(1)本规范合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修建工程室内情况净化节制。
(2)本规范节制的室内情况净化物包含氨、甲醛、氨、苯、甲苯、二甲苯和总挥发性无机化合物。
(3)民用修建工程所选用的修建主体资料和装潢装修资料应合适本规范有关划定。
规范中划定室内氛围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和喷射性四类19项参数品质规范,此中罕见参数规范值为:
(1)、温度:夏日22-28℃,夏日16-24℃;(2)、绝对湿度:夏日40-80%,夏日30-60%;(3)、甲醛HCHO:0.10 mg/m;(4)、苯C6H6:0.11 mg/m³;(5)、甲苯C7H10:0.20 mg/m³;(6)、二甲苯C8H10:0.20 mg/m³;(7)、氨NH3:0.20mg/m³;(8)、总挥发性无机物TVOC:0.60 mg/m³。全数19项参数规范值以下图:
民用修建工程完工验收时,必须停止室内情况净化物浓度检测,其限量应合适表1的划定。
表1 民用修建室内情况净化物浓度限量
净化物 | Ⅰ类民用修建工程 | Ⅱ类民用理筑工程 |
氡(Bq/m3) | ≤150 | ≤150 |
甲醛(mg/m3) | ≤0.07 | ≤0.08 |
氨(mg/m3) | ≤0.15 | ≤0.20 |
苯(mg/m3) | ≤0.06 | ≤0.09 |
甲苯(mg/m3) | ≤0.15 | ≤0.20 |
二甲苯(mg/m3) | ≤0.20 | ≤0.20 |
TVOC(mg/m3) | ≤0.45 | ≤0.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