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用规模
本规范合用于广东省牢固净化源总挥发性无机物排放持续主动监测体系(光离子化检测器法)的利用选型、机能查验及验收。
本规范不合用于电离能较高的挥发性无机物排放监测。
2 规范性援用文件
本规范内容援用了以下文件或此中的条目。但凡不注日期的援用文件,其有用版本合用于本规范。
GB 4793.1 丈量、节制和尝试室用电气装备的宁静请求
GB/T 13306 标牌
HJ/T 212 污染源在线主动监控(监测)体系传输规范
DB44/814 家具制作行业挥发性无机物排放规范
DB44/815印刷行业挥发性无机物排放规范
DB44/816 表面涂装(汽车制作业)挥发性无机化合物排放规范
DB44/817 制鞋行业挥发性无机化合物排放规范
DB44/1837 集装箱制作业挥发性无机物排放规范
3 术语和界说
以下术语和界说合用于本规范。
3.1
光离子化检测器 photo ionization detector,PID
光离子化(PID)是利用紫外灯作为光源,使氛围中无机物和局部无机物电离,但氛围中的根基成分N2、O2、H2O、CO、CH4等不被电离。电离发生的电子和带正电的离子在电场感化下,构成微小电流,经由过程检测电流强度来反应该物资的含量。
3.2
挥发性无机物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
在规范大气压下,沸点低于或即是250℃的无机化合物,简称VOCs。
3.3
挥发性无机物排放持续主动监测体系 Continuous Emission Automated Monitoring System for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CEAMS-VO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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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点:《DB44/T 1947-2016 牢固净化源 挥发性无机物排放持续主动监测体系 光离子化检测器(PID)法手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