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用于氮肥制作扶植名目情况影响评估办理。
范围:
1. 分解氨或尿素、硝酸铵等首要氮肥产物出产才能增添 30%及以上。
扶植地点:
2. 名目(含配套固体废料渣场)从头选址;在原厂址四周调剂 (包含总立体安排变更)致使防护间隔内新增敏感点。
出产工艺:
3. 质料、燃料调剂,气化、净化等首要出产单位的工艺变更, 或新增首要产物种类,致使新增净化物或净化物排放量增添。
情况掩护办法:
4. 废水、废气措置工艺变更,致使新增净化物或净化物排放量增添(废气无构造排放改成有构造排放除外)。
5. 烟囱或排气筒高度较着下降。
6. 废水排放去处由间接排放改成间接排放,或间接排放口地位变更。
7. 情况风险提防办法弱化或下降。
8. 风险废料措置体例由外委改成自行措置或措置体例变更致使倒霉情况影响减轻。
原文附件下载:《化肥(氮肥)扶植名目严重变更清单(试行)(收罗定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