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用规模
本规范划定了排污单元及其所属的牢固场合、出产举措措施、净化办理举措措施、排放口等的编码法则。
本规范合用于排污单元办理任务中的信息搜集、信息措置与信息互换。
2 规范性援用文件
本规范内容援用了以下文件中的条目。但凡不注日期的援用文件,其有用版本合用于本规范。
GB/T 2260 中华国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 11714 天下构造机构代码编码法则
GB 32100 法人和其余构造同一社会信誉代码编码法则
3 术语和界说
以下术语和界说合用于本规范。
3.1
排污单元 pollutant discharging unit
各种排放净化物的企业奇迹单元和其余出产运营者。
[情况掩护法,第二条]
3.2
牢固净化源 stationary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source
附属于某个排污单元,由厂房、出产举措措施、净化办理举措措施、排放口等组成的牢固场合。
3.3
出产举措措施 manufacture facility
牢固净化源中直接或直接发生和排放净化物的首要装备、装配。
3.4
净化办理举措措施 pollutant treatment facility
牢固净化源中外部扶植、利用的大气净化物措置举措措施、产业废水措置举措措施、糊口污水措置举措措施、畜禽养殖储存措置举措措施等。
3.5
排放口 discharge outlet
牢固净化源中有构造的废气、废水等净化物排放出口。
3.6
同一社会信誉代码 unified social credit identifier
每个法人和其余构造在天下规模内独一的、毕生稳定的法定身份辨认码。
[GB 32100—2015,界说 3.5]
4 赋码工具
各级情况掩护行政办理构造担任挂号办理的一切排污单元,及其所属的牢固净化源、出产举措措施、净化办理举措措施、排放口等。
5 编码准绳
a)独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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