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用规模
本规范划定了制革产业(牛轻革)企业洁净出产的普通请求。本规范将洁净出产规范目标分红六类, 即出产工艺与装备请求、资本动力操纵目标、产物目标、净化物产生目标(结尾措置前)、废料收受接管操纵目标和情况办理请求。
本规范合用于制革产业(牛轻革)出产企业的洁净出产考核、洁净出产潜力与机遇的判定,和洁净出产绩效评定和洁净出产绩效通知布告轨制,也合用于情况影响评估和排污允许证等情况办理轨制。
2 规范性援用文件
本规范内容援用了以下文件中的条目。但凡不注日期的援用文件,其有用版本合用于本规范。
GB 7466-87 水质 总铬的测定 高锰酸钾氧化-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 7478-87 水质 铵的测定 蒸馏和滴定法
GB 7479-87 水质 铵的测定 纳氏试剂比色法
GB 11914-91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钾法
GB 18597 风险废料储存净化节制规范
GB 18599 普通产业固体废料储存、措置场净化节制规范
GB/T 24001 情况办理系统 请求及操纵指南
HJ/T 70-2001 高氯废水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氯气校订法
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手艺规范
HJ/T 195-200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份子接收光谱法
《净化源主动监控办理方法》(国度情况掩护总局令 第 28 号)
3 术语和界说
以下术语和界说合用于本规范。
3.1 洁净出产
指不时接纳改良设想、操纵洁净的动力和质料、接纳进步前辈的工艺手艺与装备、改良办理、综合操纵等办法,从泉源增添净化,进步资本操纵效力,削减或防止出产、办事和产物操纵进程中净化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加重或消弭对人类安康和情况的风险。
3.2 净化物产生目标(结尾措置前)
指单元量(产量)产物的出产(或加工)进程中产生净化物的量(结尾措置前)。该类目标首要为废水产生量及净化物产生量。
3.3 牛轻革
指以牛皮为质料接纳铬鞣法停止鞣制的品质较轻、张幅较小的革。
3.4 脱灰
指将裸皮中的石灰和碱局部或全数撤除的操纵进程。
3.5 鞣制
指京彩白质与鞣剂相连系,性子产生底子转变的进程,即由皮变成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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